社保新规后,单位降工资交社保,合法吗?个人如何维权?
最近后台好多朋友问一个事儿:老板说从下个月起,工资得降一截,降下来的钱用来交社保,这合法吗?
就拿有位朋友的情况来说,他原来月薪4500,老板突然找他谈,说“以后每月给你3000,剩下1500咱统一交社保”,还说这是“响应新规”。听着好像挺“合理”,但咱打工人心里得门儿清:这压根儿是耍花样!
首先得明确一点:社保从来都是单位和个人各掏一部分,单位那部分想让员工扛,门儿都没有。就拿最主要的养老保险来说,按规定单位得缴16%,个人缴8%。要是月薪4500,单位每月该缴的养老保险就是4500×16%=720块,个人只需要缴360块。再加上医保、失业险这些,单位每月实际要承担的社保费用远超1500,现在把工资降1500说是“交社保”,明摆着是把单位该出的钱转嫁给咱了,这可不是“响应新规”,这是钻空子!
那真遇上这种事,咱该咋办?别慌,三步走就能稳稳应对。
第一步,千万别稀里糊涂签字。老板要是拿个“降薪协议”让你签,直接拒了!降工资这事儿,得双方你情我愿商量着来,老板单方面说降就降,纯属违法。最好再给老板发个书面回复,比如微信或邮件,明确说“不同意降薪”,把证据先攥在手里。
第二步,赶紧把证据链搭起来。劳动合同肯定得找出来,上面写的工资数是铁证;近几个月的工资条、银行流水也得存好,证明原来确实拿4500;社保缴费记录也查一下,看看单位之前是不是就没按规矩缴。要是老板跟你聊降薪时有录音、聊天记录,那更是好东西,全给它存到云盘里备份,别弄丢了。
第三步,该维权就果断出手。直接去当地社保局投诉,带着证据说明情况,社保局会督促单位整改;要是工资被降了,那就去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老板把工资恢复到原来的数,补足少发的钱,该补缴的社保差额也得补上。别担心麻烦,现在新规早就给咱撑腰了,9月1日起,单位要是不给员工交社保,不光得补缴,还得赔钱,老板想耍小聪明根本行不通。
说到底,社保新规是为了保护咱打工人的权益,不是给老板搞“降薪套路”的机会。真遇上这种把单位责任转嫁给员工的事儿,咱千万别怂,该拒签拒签,该留证据留证据,该投诉仲裁就果断行动。毕竟咱挣的每一分钱都不容易,合法权益就得攥紧了,不能让老板随便糊弄!